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江阴银行江阴银行(SZ:002807)2025-08-15 10:49

关联交易委员会与人员报告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5] - 董事等相关人员任职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关联方情况,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6] - 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主体达到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关联方情况,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标准 - 重大关联交易指单笔或累计占上季末资本净额1%、5%以上的交易[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需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11] - 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12] - 应提交股东会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部分除外)[1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授信类关联交易以协议金额计算交易金额[13] - 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以交易价格或公允价值计算交易金额[13] 关联交易表决与协议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表决通过可决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应否回避[19] - 公司与同一关联方长期持续发生需反复签协议的关联交易,可签统一交易协议,期限一般不超三年[22] 关联交易披露时间 - 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等应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25] 关联交易免审议和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且交易后累计未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6] 关联方授信限制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发生损失,自发现损失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向该关联方提供授信,经董事会批准除外[32] - 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32] - 公司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32] - 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属于关联自然人[41] - 控股股东指持股比例达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控制性影响的股东[44] - 控股子公司指持股比例达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能通过安排施加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44] - 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不足5%但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6] - 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47] - 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48] 关联交易检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33] - 公司董事会应每年向股东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做专项报告,并向监管机构报送[34] - 公司应按季度统计全部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送关联交易情况报告[31] 关联交易禁止行为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无担保贷款,不得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不得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32] - 公司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评估等服务[32] 关联交易类型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61] -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各类表内、外业务、资产转移和服务交易等[61]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62] - 关联交易事项含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62] -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及其他资产[63] - 关联交易类型有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63] - 关联交易包括提供资金、租赁、代理[63] - 关联交易涉及研究与开发项目转移、许可协议[63] - 关联交易包含代表企业进行债务结算[63] - 关联交易涉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