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过半数且不少于2名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12]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表决权限制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股东质押本行股份达或超其持有股份50%时,表决权受限[20] 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0] 计票披露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特定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1]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除常规通过外,还需经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资料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其他有效资料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7] 信息披露 - 公告等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29]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