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中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11]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9] - 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 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所需费用[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32]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5] - 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36]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