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由82,000,000股变更为114,551,669股,注册资本由82,000,000元变更为114,551,669元[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55.1669万元[9] 制度修订 - 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拟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制定《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废止《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4][5][6][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规定[1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直接起诉[17][18] - 公司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6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8] -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一次,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分配[70][71]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80]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80][81] 清算相关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8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84]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