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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亚股份(003006) -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百亚股份百亚股份(SZ:003006)2025-08-15 09: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得担任[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披露[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以上出席,决议全体过半数同意[35][41]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免除[34] 决策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 披露财报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行使特定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公司和本人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7]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5]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6] 特殊情况处理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4] - 认为董事会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向深交所报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