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30060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2]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3]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17]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20] 其他限制与规定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2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5] - 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9]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