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7] - 评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管业绩指标、薪酬方案和水平[22]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