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惠琴)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需有5年以上经济等工作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2] - 不得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亲属[3] - 不得在大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3]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最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4] - 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无结论情况[4] - 最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其他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8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