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6885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芯海科技芯海科技(SH:688595)2025-08-14 14: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提名[1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3日提交,全体同意可豁免[17] - 需全体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7] 决策与披露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投反对或弃权票需披露异议意见[15] 补选与解除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其他 - 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有明确界定[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