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688595)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对外投资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对外投资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 交易及理财规定 - 证券交易及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9]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9] 其他规定 - 交易事项未达标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11]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等多项职能[12] - 公司股票、基金等投资出现异常,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17] - 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7] - 出现被投资公司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3] - 制度生效后原制度自动失效[2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