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制度[4] - 设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及内控评价报告[9][1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出具报告[15] 审计执行规范 - 审计部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人员利害关系需回避[6][11] - 审计工作前3日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处理有规定[19] 意见反馈与申诉 - 被征求意见对象3工作日反馈,有异议可3日内向董事长申诉[19] 报告与档案管理 - 公司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3] - 审计档案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部门和人员将被提出处分、追责建议[27][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