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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SH:603725)2025-08-14 11:17

业绩说明会 - 应在年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9] - 召开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0] - 采取网上直播让所有投资者参与[11]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9]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4]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投资者说明会等[8] 其他规定 - 受处罚可在5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14]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6] - 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领导董事会办公室工作[16] - 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档案文件[20]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3]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13] - 控股股东等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7] - 以适当形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7]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