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8]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7] - 选聘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9] - 聘任期内公司和事务所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公司审计业务[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保障公平公正[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内控制度并提议启动相关工作[14]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14] - 审计委员会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提交决策机构[14] 其他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7] - 公司与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可续聘[9]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4] - 公司对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15]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5]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15] - 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