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城电工(600192) - 长城电工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长城电工长城电工(SH:600192)2025-08-14 09: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4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会议安排 - 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15] - 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职责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董高行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6][7]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8]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先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董事会再审议[11] - 风控审计部负责前期准备和提供书面资料[13] - 会议评议报告并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3] - 与外部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18] - 督促按时提交年报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19]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报初稿[32]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33] - 审计完成后表决并将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9] - 年报审计结束后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决议[1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变动情况[21] - 披露年报时在本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1]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应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