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微(688620) -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公司相关 - 公司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 - 时间为2025年[30]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控股股东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等条件之一的股东[3] - 实际控制人指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等条件之一能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3]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6] - 承诺在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转让资金偿债除外[7]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8]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9] - 与公司交易应遵守公平性原则,不影响独立决策[9] - 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质押股份应考虑对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10] - 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10] - 应保护中小股东投票权、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等权利[15]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17][19] - 出售股份致控制权变更应兼顾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19] - 协议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公平、合理[19] - 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消除损害公司权益情形[20] - 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相关工作[2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 获取公司未披露信息应做好登记保密工作[24] - 公共媒体报道影响股价时,应告知公司真实情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