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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硅(688432) -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
有研硅有研硅(SH:688432)2025-08-13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87,143,158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7,621,058元[12]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900,000,000股,占总股本100%[24][25] 股权结构 - 北京有研艾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75%[24] - 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60%[24] - 株式会社RS Technologies持股比例23.51%[24] - 福建仓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4%[24] - 德州芯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45%[24] - 德州芯利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15%[2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查阅前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42] - 股东提出查阅、复制相关信息申请应提前15天以上,经公司核查确认后在指定地点现场查阅、复制[4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4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70][7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通知[70][7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75]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76] 股东会表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9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11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11] - 当公司职工人数达到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11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1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02]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16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68] - 公司每年按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170] - 除特殊情况,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88][18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五天通知[191] - 公司指定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