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 交易前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公司关联方[7]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8] 资金占用规定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9] 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价格应公允[11][12] 表决回避规则 - 关联人在股东会和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应回避[12][15][17] 董事会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股东会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7] 防止垄断规定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通过关联交易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12] 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日常关联交易豁免 - 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1] 董事会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2]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3]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3] 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5] 关联交易披露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25] 独立董事审议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有研硅(688432) -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