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力德(0028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为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召集人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