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600961) - 株冶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副主任,独立董事任主任[5] 会议规则 - 至少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支持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等[5]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7] - 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履职情况[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15]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副主任,独立董事任主任[5] 会议规则 - 至少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支持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等[5]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7] - 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履职情况[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