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数为307,457,914股,经批准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72,872,703股,每股金额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9]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未执行可起诉[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对违规者提起诉讼[1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27]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会换届或补选时,过半数董事可提名候选董事,5%以上股东可书面推荐[40] - 监事会换届或补选时,1/2多数可提名候选监事,5%以上股东可书面推荐[39][41]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应超过半数[51] - 董事会可决定单次或12个月内多项累计300 -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的关联交易[52][5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届第一次董事会由得票最多董事召集[5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6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5] 财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度、季度财报按规定时间报送[7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7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73]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74]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7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应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75] 其他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8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83]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85]
株冶集团(600961) - 株冶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