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相关 - 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1270万股,以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55%资本权益折股[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32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4757389916股,均为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8]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股东大会相关 - 投资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0%以上的主业项目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 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绝对值超过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7]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41]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4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2] 经理层相关 - 经理可批准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45] - 经理可批准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比例10%以下的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45] - 经理可批准涉及资产净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产权变动事项[4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财报[4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9]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9][5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51]
深圳能源(000027) - 深圳能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