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派诺科技派诺科技(BJ:831175)2025-08-11 10:46

重大信息制度修订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0]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0] 报告义务人及要求 - 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9] - 获悉信息及时报告并提交资料,未公开前保密[7] - 重大事件当日上报,审查信息真实性并配合补充[15] 特定情形报告 - 预计业绩满足特定情形报告董秘、总经理和董事长[18]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情况变化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19] - 相关人员报送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20] 信息管控与责任 - 确保报告信息准确一致,各部门报表不早于公告时间[23] - 未披露前保密,宣传稿件审核批准后发布[23]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责任人,瞒报等追究责任[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