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董事会撤换委员[6]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董事会及时增补[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需提议召开[12][13]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