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9] 文件移交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相关文件[11]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4]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