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派诺科技派诺科技(BJ:831175)2025-08-11 10:31

制度审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内容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五项[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7] 沟通情况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媒体等多种形式[8] 会议安排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至少二个交易日发通知[9] - 存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信息披露 - 披露信息须及时在北交所网站公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2] 责任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5] - 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15] 部门职责 - 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多项工作[15][16] - 需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15] - 要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15] - 负责年度报告等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15] - 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15] - 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安排相关人员采访报道[15] - 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处理方案[1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签署文件[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