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 - 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制度修订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6] 信息披露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其他事项[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9] 事项处理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相关事项填审批表,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10]
制度审议 - 制度修订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6] 信息披露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其他事项[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9] 事项处理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相关事项填审批表,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