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度修订 - 修订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 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5] - 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举董事人数[8] 董事当选规则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可当选[11] -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处理方式[11] 其他规定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