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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同仁堂同仁堂(SH:600085)2025-08-11 10:01

投资规则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3] - 投资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不超审议额度[7] 组织与流程 - 董事长任证券投资领导小组组长,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宜[8] - 工作小组编制报告和方案,报送审核后履行审批手续[8] - 有交易需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上月情况[8] 资金与监督 - 投资在公司名义账户进行,资金调拨需会签[9] - 财务部门依会签结果管理资金并账务处理[12] - 内部审计监督,审计委员会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1] 生效时间 - 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