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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同仁堂同仁堂(SH:600085)2025-08-11 10:01

股份转让规则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5] - 因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股份计算基数[7]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职董高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7]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7] 股份变动规定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董高6个月内反向买卖,收益归公司[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