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3] 履职与解聘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一月内解聘[5]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6][7] 保障与报告 - 公司为履职提供便利,董事长保障知情权[8] - 履职受妨碍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10]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3] 履职与解聘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一月内解聘[5]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6][7] 保障与报告 - 公司为履职提供便利,董事长保障知情权[8] - 履职受妨碍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