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三名,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员设置 - 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