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0021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6]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9]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募资管理违规等情况及时报告披露[10] 审计工作组职责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提前五日发通知[16]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工作安排 - 年度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20]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20]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和完成后,审计委员会有相应审阅、表决等工作[20] 其他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