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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600319)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亚星化学亚星化学(SH:600319)2025-08-11 08:30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2月14日获批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770.9384万元,股份总数为38770.9384万股,每股1元,均为普通股[7][17]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25] - 特定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处理[29]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7] - 审计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82]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数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1][92] 财报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98][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1]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有足够表决权影响决议的股东[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