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隆(0028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9] - 制定选聘外部审计机构政策[9]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2] - 督促整改内控重大缺陷问题并追责[13] 审计委员会特别事项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规定反馈和通知[15] - 特定股东可请求其向法院诉讼,未处理股东可自行诉讼[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2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5] 审计委员会其他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报告,提交计划和报告[2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6] - 年度履职情况在年报披露[2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