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30137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年8月)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2] - 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别进行和单独表决[3] - 符合任职资格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实行差额选举[7] 投票细节 - 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时,股东每持股一股拥有与候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独董与非独董分开投票[10]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分别乘以拟选举非独董、独董人数之积[11] - 多轮选举时,根据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12] 投票有效性与当选条件 - 所投选举票数超拥有票数或差额选举中投票超应选人数,该议案组选举票无效[11]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11] 缺额选举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则会后两月内再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