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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三鑫医疗三鑫医疗(SZ:300453)2025-08-08 11: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委员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职责相关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5] - 监督指导审计部,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6] - 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8] - 监督指导审计部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9]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9] - 督促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整改与追责[28] 股东会与诉讼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21] - 同意召开应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2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规则施行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