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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三鑫医疗三鑫医疗(SZ:300453)2025-08-08 11:46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每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最长有效年限为4年[9]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应说明情况[10] 文件资料保存 - 公司和受聘事务所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2] 改聘事务所规定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4]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后通知相关方参会[14]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4] - 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信息[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5]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5]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处理[18] - 情节严重违规事务所,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18] - 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处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