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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三鑫医疗三鑫医疗(SZ:300453)2025-08-08 11: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人数1/3,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任期与履职规定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可解除职务[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补选[11]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1] - 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11] - 擅自离职需担责[12] 决策与报告要求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8]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十年[22] 履职受阻处理 - 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情况[24] - 公司配合并记录,无法消除可报告[25] 信息披露 - 履职涉及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5] 费用与津贴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其他规定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章程相同[27] - 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27] - 制度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