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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三鑫医疗三鑫医疗(SZ:300453)2025-08-08 11:4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资产及诉讼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13]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需报告[15] 合同及章程相关 - 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6] - 变更公司章程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新章程[17] 重大事项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8] -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含独立董事)辞职或变动属于重大事项[18] - 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重视[18] - 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8] -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属于重大事项[18] 信息报告要求 - 各部门应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9]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应提前报告并持续汇报进程[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21]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21] - 发生瞒报等情况将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25] 股东信息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按规定报告信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