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被提名人应提交个人详细资料[9]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2] - 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分别按对应人数乘积计算[12] - 所投董事选票数和候选董事人数有上限[13]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6]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16] - 当选人数不足或票数相同等情况进行第二轮选举[16][17] - 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