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审计相关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7]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变化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9]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2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23] 选聘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需履行多项职责并关注特定情形[4][5] - 审计部是选聘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作[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分多种方式,结果应及时公示[12] - 公司应根据选聘方式成立选聘小组,成员有利益关系需回避[14][15]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应单独评价打分[17] 其他规定 - 公司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5] - 公司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6] - 选聘合同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26] - 本办法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8]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有关法律等规定为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