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5] 管理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7] 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官网设专栏收集诉求[7][8]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9] 说明会召开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业绩、分红等说明会[9][12][13] - 公司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3]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4] 调研处理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17] 交流渠道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19] 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1] 负责部门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1] 内部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1]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有多项职责[22] 投诉处理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