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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海新能科海新能科(SZ:300072)2025-08-08 10:46

子公司持股与人员管理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但未达100%或未达50%但能实际控制,参股企业持股不超50%且无控制性影响[2]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推荐或委派[9] - 控股子公司录用员工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相关制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0] 子公司汇报与决策制度 - 控股子公司定期汇报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11] - 公司各级经营计划采取“上下结合、分级汇报、集中决策”方式,年度经营计划以会计年度为周期[14] -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参加[11] - 子公司决议后应将会议决议及纪要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和董事会办公室备案[6] 经营计划与预算管理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经营计划执行第一责任人[15] - 母公司原则上每月组织经营分析[15] - 每年7月各控股子公司可提年度经营目标调整建议,每年调整次数不超一次[16] - 控股子公司预算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8] 财务与合同管理 -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需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18] -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借款和抵押,业务需要时须经批准[19]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涉及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重大合同需母公司批准[23] 业务规划与调整 - 控股子公司应按公司章程规定业务范围,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25] - 控股子公司进行经营范围及重大经营业务调整需提出可行性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25] - 对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经营业务,公司可提出关、停、并、转或暂停,控股子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25]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指定联络人[27]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是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直接责任人[27]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27] - 公司委派的参股企业相关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影响股价的事项[28] 审计与绩效考核 - 公司审计部统一管理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30] - 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涵盖法律执行、制度执行等多方面内容[30] - 控股子公司应行使相关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审计部[30]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配合专项审计并提供资料[30]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并报备[33] 其他制度规定 - 重要文本保管期为20年[7] - 控股子公司行政类、业务类文件由总经理签发,重要人事类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发[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战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解释修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