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600903)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
协议关键数据 - 2025年8月8日与习水综合执法局签30年《特许经营协议》[3][6] - 建设期提交1000万元履约担保,运营期500万元,期满前再交1000万元[5] - 协议生效10个工作日内缴245万元特许经营权使用费[5] 业务相关规定 - 9种行为甲方将取消特许经营权并临时接管[11] - 业务范围变动书面申请后甲方20个工作日审查确定[9] - 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期满前12个月无偿移交设施设备[12][14][17] 公司责任义务 - 承担区域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投资建设并可收费[18] - 依法办理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甲方协助[19] - 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符合相关标准[21] 价格相关 - 天然气销售按习水县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价格收费[33] - 气费按单价乘用气量或热量单价计算,周期抄表结算[35] - 因季节、成本变化调价格按物价部门政策执行[36] 影响与风险 - 协议签订扩大经营区域和规模,利于业务发展[39] - 不满足协议要求,特许经营权可能被终止或取消[40] - 乡镇经济发展不达预期,乡镇燃气业绩可能不达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