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FIN(01168) - 自愿公告-延长委托贷款
业绩相关 - 借贷人未偿还贷款本金总额为1.5亿元[3][5] 委托贷款A情况 - 余下本金为1亿元(约1.0989亿港元),到期日延至2026年8月12日[3][5][6] - 年利率5%并按季度支付[6] - 由杨茂勇及黄庆祥就借贷人49%股权(及派生权益)股份押记作抵押[7] - 由集团内部资源拨付[8] 委托贷款协议时间 - 委托贷款协议A订立于2021年8月17日[15] - 委托贷款协议B订立于2022年12月26日[15] - 第一份委托贷款协议A展期协议订立于2022年8月18日[15] - 第二份委托贷款协议A展期协议订立于2023年8月16日[16] - 第三份委托贷款协议A展期协议订立于2024年7月25日[16] - 第一份委托贷款协议B展期协议订立于2024年7月25日[15] - 第四份委托贷款协议A展期协议订立于2025年8月7日[15][6] 其他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从事金融科技投资及管理等业务[9] - 借贷人由杨茂勇及黄庆祥最终拥有70%及30%权益[11] - 受托人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1] - 延长余下委托贷款A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不构成须予披露交易[4][13]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7日,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邓锐民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