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数量与占比 - 2025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8641%[2][8] - 首次授予26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291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80.00%[2][8] - 预留6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72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20.00%[2][8] 过往授予情况 - 2022年5月20日以35.00元/股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142.10万股[4] - 2023年4月27日以45.00元/股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7.90万股[4] - 2024年5月20日以17.15元/股向240名激励对象授予320.00万股[5] - 2024年10月30日以17.02元/股向10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5] 激励对象情况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278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11.75%[10] - 孟长安获授9.00万股,占授予总数2.73%,占股本总额0.0781%[11] - 马文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数0.91%,占股本总额0.0260%[11] 激励计划有效期与归属安排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4]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40%,第二个归属期占30%,第三个归属期占30%[16]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之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占50%,第二个归属期占50%[16]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2.06元/股[19]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33.93元的65.00%[20] - 授予价格约占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30.00元的73.53%[20] - 授予价格约占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8.19元的78.25%[20] - 授予价格约占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30.49元的72.35%[2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22.06元/股[23] 考核目标 - 2026年AI产品关联合同金额目标值13000万元、中间值10455万元、触发值6900万元,毛利额增长率目标值16%、中间值14%、触发值12%[29] - 2027年AI产品关联合同金额目标值16900万元、中间值12860万元、触发值7935万元,毛利额增长率目标值24%、中间值22%、触发值20%[29] 归属比例 - AI产品关联合同金额或毛利额增长率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100%[30] - AI产品关联合同金额或毛利额增长率达到中间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80%[30] - AI产品关联合同金额或毛利额增长率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60%[30] - AI产品关联合同金额和毛利额增长率均未达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0[30] 审议与实施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特定股东投票情况[36]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8]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38]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资本公积转增等Q=Q0×(1+n);配股Q=Q0×P1×(1+n)÷(P1+P2×n);缩股Q=Q0×n;增发不调整[4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资本公积转增等P=P0÷(1+n);配股P=P0×(P1+P2×n)÷[P1×(1+n)];缩股P=P0÷n;派息P=P0 - V;增发不调整[42] 费用预测 - 2025年8月7日对首次授予的26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44] - 首次授予264.0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237.18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689.37万元、1,654.34万元、665.29万元、228.19万元[46] 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因信息披露问题致不符合条件,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需返还权益[53]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按原程序办理归属,因过错变更则未归属股票作废[53]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离职前需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54]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遵守规定,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程序办理归属[55]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可按原程序办理归属,董事会可决定免考核[55]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原程序办理归属,董事会可决定免考核[56]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要求继承人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56]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