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10月22日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82,727,468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82,727,468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33] - 股东取得地位后三日内需出具保密承诺书[35]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也应述职[78]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4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相同[83] - 董事会由7到11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2]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5]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53]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