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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达因(000915) - 华特达因《公司章程》
华特达因华特达因(SZ:000915)2025-08-07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6月26日以募集方式设立,1996年8月规范并更名,2001年11月和2021年4月26日再次更名[5] - 1999年4月12日经批准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内资普通股,6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33.1485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33.148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事项请求相关方诉讼[28] - 股东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可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向股东分配股利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4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不低于20%[11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4]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6] 其他重要事项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