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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科技(8344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友科技三友科技(BJ:834475)2025-08-06 11:02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的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财务资助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外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8][19][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8][19][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8][20]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通知[2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23]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授权委托 - 股东出具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7]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中资产交易和担保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35] 投票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向股东征集投票权[35] 子公司持股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特殊原因持股应在一年内消除,消除前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6] 中小股东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36] 关联交易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回避程序需载入会议记录[37][38] 累积投票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9]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提名[3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39]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候选人审查 - 公司应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报送候选人材料,交易所审查并有权异议,有异议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40] 提案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新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会表决[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1] 表决结果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并宣布提案是否通过[4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规则执行 - 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悖时,按有关规定执行[47]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