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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科技(8344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友科技三友科技(BJ:834475)2025-08-06 10:47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8月6日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3] 报告义务人员 - 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董高、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等,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也在列[6]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关联交易:与自然人30万以上等;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且占比10%以上等[8][9] - 重大变更: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以上[11] 报告制度执行 - 实行实时报告,知悉后立即报告并两日内交书面文件[15]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汇报公开,按需向投资者披露[16] 相关责任与管理 - 报告人确保信息合规,各部门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资料需签字[17] - 报告义务人有督促责任,董办建档案,未履行义务追责[17][18] - 内幕泄露董秘补救公告,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20]